关于印发《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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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教发〔2010〕183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现将《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试行)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室及技术实践室装备工作的规范和引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部分 装备标准的编制 一、基本要求 1.实验室和附属用房及专用教室的建设,应遵循“符合课标、满足教学、贯彻标准、注重安全、体现环保、适度超前、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达到新课程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建立起能满足学科教学基本需求的配套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目录将根据新课程需要适时修改印发),应有严格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合格的实验教师、管理人员。 2.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坚持“够用、实用、耐用”原则,并提倡学校在现有条件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整合和完善,在对已有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按新开设的课程,配置新的设备器材,以适应新课程教学要求。 3.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的优良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和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4.继续坚持以往实验教学方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对于新建的功能教室和专用教室,须认真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范。 二、编制原则与要求 1.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制定。包括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室、历史教室、通用技术实践室(场所)、信息技术装备等5个项目。 2.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室、历史教室、通用技术实践室(场所)装备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完成基本教学任务所需要的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基础上,建议适当提高装备配置,使学校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3.由于通用技术模块较多,各学校可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并根据学科的特殊性和本校师资配备情况,采用菜单形式选择适合的模块,必备和选配相结合(必备部分是学校完成各类教育教学要求所必需的;选配部分指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配备)。 4.本标准中的指标为满足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的下限,学校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在不低于规定指标下限的情况下,自定配备数量。 第二部分 实验室建设规范及要求 一、实验室及附属用房设置指标表
说明: “每间使用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5班、26班~38班、39班~50班,每班56人参考设计;学校规模小于12班的可参照表中12班~25班的基本要求指标执行,学校规模大于50班的,以本标准中39~50班的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班时,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各增加1间。 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和附属用房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和附属用房间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二、实验室基本要求 1.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配备必须考虑安全因素。各室应有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桌椅、窗帘、吊顶等设施应采用防火材料,并配备防潮、防盗、防雷等设备。应按国家《中、小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 2.要符合环保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以及附属用房要选用环保型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避免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 3.要注意对环境的营造。各学科实验室环境布置应有较高的文化品位,且要突出学科特点,营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探索和学术氛围。 4.探究室作为开放式实验室,学校可根据课程的设置配备较高水平的仪器设备及计算机和数字化实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如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应用分析软件等),为学生提供先进的现代化实验仪器和自主的科学探究实验条件。 5.多媒体室的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视频展示台、投影机、实物投影仪)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6.实验教师可按学科分开或集中在一个办公室内办公(规模小的学校允许与仪器室合并使用),但一般不能设在化学、生物药品室和准备室内办公。 三、实验室管理 1.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安全操作指南等,并严格执行。学生实验守则应张贴在实验室前方,其余规章制度分别张贴于实验教师办公室和准备室。 2.必须建立的账册: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总账”一年填写一次;学期中仪器数量增加或减少登入“分类账”;玻璃仪器、药品的增、减及时登入“低值易耗品账”,并接受财务监督。做到定期盘点,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账、分类账的账、卡、物相符率达100%,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3.仪器和环境管理 a.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按仪器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按仪器编号或按实验开出顺序),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设专柜存放,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对化学试剂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要提前计划。分类存放要正确合理,注意避光。剧毒药品和易燃药品必须存入危险品柜。 b.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教学仪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并根据仪器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等工作;化学试剂瓶标签清楚、完整表面涂蜡防护;生物标本室应采取防潮、降温、隔热、防鼠、防蛀等措施,保持标本的良好状态。实验结束应对使用过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后入橱,放置时应注意防护措施,如:磁铁闭合磁路,乳胶管晾干后洒放滑石粉后入盒,放下传动皮带以防止老化失去弹性,显微镜镜头应卸下除尘后放置干燥盒内等。每学期结束前应对现有仪器设备作一次常规保养,完好率应达100%。 c.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品和剧毒品的管理和领用制度,做到“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账册。领用须经领导批准。 d.备用实验仪器及新教材中暂不使用的仪器可另行装箱,列清单备查待用;破旧仪器申请报废、报损,每学期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实验室和附属用房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妥善处理“三废”(废气、废液、废品),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保护师生健康,保证实验安全。 4.必须做好的记录: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单、仪器借还记录、使用仪器完好情况记录、仪器报损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学期实验开出率统计等,期末整理,分类装订成册。 5.实行计算机管理。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仪器设备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及日常检查工作落实,能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采用国家标准分类的计算机管理软件进行编号、登记,做到账、物、卡相符,资产单项金额和总金额清楚。 第三部分 实验室配置标准及要求 1.物理实验室 物理实验室应能满足物理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它包含实验室(分组、演示)、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附属用房和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
2.化学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应能满足化学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它包含实验室、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药品室、危险药品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附属用房和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
3.生物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应能满足生物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它包含实验室、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标本室、培养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附属用房和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
4.高中地理专用教室(选配) 根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的要求,地理专用教室将紧密结合课程内容、展示地理现象的的演示模型,方便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自主学习;同时,也为教师开展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良好场所。 教室力求突出体现学科特点和新课程的要求,形象、系统地展现地理事物、地理现象,并配有充实的文字、图像、资料说明。 5.高中历史专用教室(选配) 根据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历史专用教室要按照历史发展的时序为依据,突出展现历史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人、物模型或图片,方便学生理解人类历史的发展逻辑。同时也要为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演示和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教学提供方便。 6.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规范 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是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教育课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课程设置的九个模块,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实践室设置要求,具体如下:
(1)学校应按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要求,建设和配备不少于2间的专用实践室,学校还可以根据课程标准选修模块的要求选配专用实践室,亦可做开设校本课程之用。 (2)在课程设置的九个模块中,每个模块又由若干个小模块构成。因此,设备配置方案中的通用部分为该模块必配;其余可根据所选小模块选配相应设备。 (3)考虑到经费、场所、设备等因素,各校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附近职业学校及企业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以多所学校共建通用技术训练中心或资源共享等形式进行建设。 (4)通用技术各功能室宜选择在教学楼的底层,与其他教室要有一定距离,避免干扰。各类技术操作实践室可结合本学科实验特点作相应的环境布置,突出探究、试验、创造的氛围。 (5)各学校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必须配备能满足教学要求的教具学具,建议在各功能教室中专设学生作品展示区,以方便展示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优秀学生作品及教学套件。 (6)各专用教室都需配备急救箱,并注意定期更换药品。同时每间教室应配有灭火设备;特别要将安全操作指南等规定、守则张贴于教室的醒目位置。 7.信息技术课程 (1)计算机教室安装防静电地板的宜安装翻盖式的三孔电源插座,每张桌子不少于一个。不安装防静电地板的教室,在每张桌子中安装配有明盒的三孔电源插座面板。接设备电源使用的多孔电源插座应采用带安全盖插座且不得放置于地面或不安全的位置,应固定于安全位置。 (2)通风换气:专用教室的换气次数应符合GB17226的有关要求不低于4次/h,宜采取各种自然通风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置换室内污染空气的措施。计算机网络教室应采用排风扇,排风扇安装在教室外墙上方。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3)室内设计温度宜在 (4)专用教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所有网络设备应安装在机柜内,安装配线架和理线架,走线整齐,易于识别和维护。安装防静电地板的教室,宜安装翻盖式的信息接口,每张桌子不少于一个。不安装防静电地板的教室,应在每张桌子中安装配有明盒的信息插座面板。网络线应采用暗敷布线方式。 (5)教室、专用教室内安装电视机时,座椅前缘至屏幕垂直面的水平距离,以屏幕尺寸的4~11倍为观看距离。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得超过45°,仰角不得超过30°。安装了投影机的教室,应安装屏幕。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得低于,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 (6)室内电源应设总控制阀。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空调专线敷设,安装漏电过载保护器和可靠的接地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