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
| ||
(试行) 兰教发〔2010〕186号 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顺利实施,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兰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兰州市科研兴教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立足新课程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广大高中教师的专业成长为重点,致力于高中新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促进全体高中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主体性原则。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体,是解决问题的主体,也是经验和成果共享的主体。要尊重教师,激发和保护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的积极性。 2. 实效性原则。教学研究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效性。研究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实践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的过程。研究的问题应源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应能够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和学校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 多样性原则。教学研究强调研究内容、形式和方法的多样化;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研究方法灵活、机动。教学研究要根据学校、教师、学生遇到的具体问题,确定相应的研究内容,选择适宜的研究形式和方法。 4. 开放性原则。教学研究是个开放的系统,要有开放的思想、开放的心态和开放的组织。教研员和教师要立足于学校研究阵地,善于吸收和借鉴先进的教育理论及先进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研究工作。要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研究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优势,对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会诊,共同解决问题并实现研究成果的共享。 5. 发展性原则。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处理好继承、发展与创新的关系,通过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目标要求 1.教学研究机构和学校要改进和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和工作方式,逐步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2.要把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作为教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与管理能力。 3.引导专职教研人员和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活动,促成优质教研文化的形成。学校要加强学科教研组的建设,开展灵活多样的校本培训,帮助教师开展有效的实践反思、同行互助和个人课题研究活动;教研专职人员要在加快提高自身科研能力的同时,把引领学校和一线教师的教学研究作为本职工作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学研究氛围。 四、职责和方法 普通高中教学研究工作,是涉及教师、学校、教科研机构的整体工程,只有在教师积极参与、学校认真组织、教科研机构有效指导下,才能发挥作用。 1.教师是教学研究的主力军。教师是教育教学的实践者,也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要引导教师树立教学研究意识,指导教师学会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学会选择教学研究方法,锲而不舍地探索教学规律,努力形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职业生活方式。 (1)教师要树立教学研究意识。教师要善于从司空见惯的教学现象中发现教学问题,准确定位教学问题,找到教学研究的切入点,把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作为教学研究的阵地和途径,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研究教学,在班主任工作过程中研究学生思想教育。 (2)教师应学会选择教学研究方法。不同的教学问题要用不同的方法去研究。教师要把实验研究、行动研究和个人课题研究等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重视收集实验数据,记录教学情景和结果的变化,探索提高教学质量的规律。 (3)教师要把教学研究的目标定位在提高教学质量上。教学研究的目的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通过教学研究促进自身专业成长,为教学的高效优质提供保证。 2. 学校是教学研究的主导者、支持者。学校是课程实施的基层组织,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教学研究负有直接责任。学校要把教研与培训结合起来,构建“研训一体”的机制,营造有利于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与研究水平的环境。 (1)培训工作应以校本教研的形式为主,要把上级培训和学校培训结合起来,坚持集中培训和校本教研相结合,理论提升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引导和帮助教师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水平。 (2)在教学工作中,学校要坚持指导教师边培训、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要引导教师之间开展对话、合作和互动,通过同伴互助,加强教师之间的专业切磋、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成长。学校要组织经常性的集体备课,教学案例分析、教学问题研讨,专题座谈、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形成教师、教研员、专家之间的多方合作互动,使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日常化、工作化、教学化。 (3)学校要引导广大教师研究新课程的构建,特别要研究选修课程的再生与构建。要通过各种教研活动的开展,保证教研工作与新课程改革相互促进。 (4)学校要为教师读书学习、提高研究水平创造条件。读书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智慧源泉和不竭动力。要加强对日常读书学习的管理与指导,学校、教师都要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有针对性地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在读书学习中汲取有益的理论营养,提高理论水平,并自觉地运用理论指导教学实践,不断提升教学研究能力。 3. 教科研机构是教学研究的引领者、服务者。市教科所和县区教研室要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服务等职能作用,将教学研究重心下移到学校,切实转变教研方式,构建适应新课程实验的教学研究机制。 (1)以实施新课程为导向,从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学校发展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课程实施中的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把握重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层次、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指导。要以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学行为的改进为指导的重点,注重教师教学潜能的开发和教学研究水平的提高。要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善于发现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闪光点和经验,并和教师一起进行总结和提炼,与教师建立一种平等对话的合作伙伴关系,倡导不断创新的研究风气,创造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教学研究指导方式与方法。 (3)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现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中的实际问题,倾听学校呼声,了解教师教学研究中的困难和需求,及时提供专业咨询、信息服务与技术帮助等。要发挥自身优势,善于总结校本教研的成果,为教育行政决策和工作提供服务。 (4)要整合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协调区域间、校际间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要不断完善联片教研等校际教研共同体,组织好教学观摩研讨和大备课活动。加快学校科研基地建设和规范化教研室创建工作,构建区域内教研工作的战略支撑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承担学校教研工作骨干队伍的培养职责,采用学术讲座、实地考察和学员间相互交流研讨等方式,对普通高中学校的学校管理者、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师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打造一支理论素养好、实践能力强、研究水平高的教学研究骨干队伍。要及时研究和总结不同学校的经验和形成的特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研制度建设。 要牢固树立“学校是实验基地、教室是研究场所、教师是教研者”的新理念,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为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创造条件。学校要建立完善教研管理制度和评价激励制度,整合教学研究室、教务处、学科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发展水平的开放的教研网络,努力构建信息技术等有利于校本教研的物质平台,为教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学校教学研究室、教务处要根据推进新课程的需要规划学校教研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订的教研制度,强化教研的过程组织与管理;学校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要在切实落实教学常规的基础上,推进以“树立教研意识、发现教学问题、选择教研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教研实践活动。 2.发挥教研部门的指导和服务职能。 教研机构要成为学校教研的支持中心。要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灵活运用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结对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为一线教师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课例研究,善于培养和发现典型,总结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将课程改革中形成的经验和智慧,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探索规律,并加以推广与实验;要做好本地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的规划,指导学校创建适合本校校情的校本教研制度;要发挥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3.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教研提供切实的支持与保障。要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学研究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工作规划、部门协调、经费保障、教师培训、过程监控以及资源统筹和督导评估等方面的组织、指导和管理作用,并在人员编制、经费、政策、资源等方面对新课程实验教学研究提供支持,特别要向农村地区和薄弱高中校倾斜;要认真做好学校教育科研的评价、激励工作。要对学校和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定期评价;要充分利用基地校的教育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发挥其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校长负责、全面参与、注重过程、讲求实效”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 4.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建设。市、县教研机构要深化内部改革,整合教研力量,建立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研组织机构,建设一支积极为高中教学改革服务、有活力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要充分发挥教研员在教研工作中的作用,尊重教研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特点,注重教研员的进修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研究工作中;要保证教研工作所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建立教研成果奖励制度,鼓励教研人员创造性劳动,对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 ||